为了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08年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部署这次检查工作。
据了解,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9月27日至10月7日为建设工程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改阶段;第二阶段从 10月8日至10月25日为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从 10月26日至11月16日为省厅检查阶段,省建设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一是建设工程相关报建手续的完备情况和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是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安全状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基坑、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施工现场周边既有边坡的安全状况;三是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五是对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情况;六是对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的处理情况。(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