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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汽车起重机就是将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通用或专用汽车底盘上的起重机,并具有载重汽车的行驶性能。为了满足在恶劣条件下的行驶要求,派生了具有越野性能的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具有如下优点:
(1)行动自由,在它的起重能力及外形尺寸容许条件下,能够在整个工厂内或货场内承担绝大部分的起重工作。
(2)它除了作为一台起重机使用之外,可以在臂架上配装各种拉铲抓斗、挖沟器和铲子进行其它工作。
(3)不需要架空轨道等固定结构,因此可使基建投资、生产成本或维修费用降低。
(4)本身具有独立的动力装置,不需要装设馈电电缆或接触导电装置。
(5)它可以把载荷放在地面上、地面下或比汽车起重机更高的地方。由于上述优点,汽车起重机广泛地应用于运输、建筑、矿山及筑路工程中,用来装卸大型零件、包装件、散件货物和建筑构件等。特别是当货物分散、收发货物量少或安装工作量少,不宜使用专用起重设备时,则广泛使用汽车起重机。可以在很小的地面和空间内完成较大的起重运输任务。它具有机动、灵活、幅度长、起重量大、行驶速度快的优点。
汽车起重机已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和质量许可证的产品不准出口。
2.基本构造
汽车起重机主要由起升、变幅、回转、起重臂和汽车底盘组成。由于液压技术,电子工业,高强度钢材和汽车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汽车起重机的发展。自重大,工作准备时间长的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已被液压式汽车起重机所代替。
液压汽车起重机的液压系统采用液压泵、定量或变量马达实现起重机起升回转、变幅、起重臂伸缩及支腿伸缩并可单独或组合动作。马达采用过热保护,并有防止错误操作的安全装置。大吨位的液压汽车起重机选用多联齿轮泵,合流时还可实现上述各动作的加速。
在液压系统中设有自动超负荷安全阀、缓冲阀及液压锁等,以防止起重机作业时过载或失速及油管突然破裂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
汽车起重机装有幅度指示器和高度限位器,防止超载或超伸距,卷筒和滑轮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对于16t以下的起重机要求设置起重显示器,16t及16t以上的起重机设置力矩限制器,且有报警装置。
液压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由多节臂段组成,可以根据对起升高度的不同要求设计。起重臂的伸缩方式一种是顺序伸缩,另一种是同步伸缩。大吨位的起重机为了提高起重能力大多数都采用同步伸缩。各臂段的伸缩由油压控制,伸缩自如。带副臂的起重机,在行驶状态时,副臂一般安置于主臂的侧方或下方。
转台主要用来布置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起重臂及变幅油缸的下支点和操纵装置。对于中、大吨位的起重机,有的还在转台上安置发动机。转台与底架之间用能承受垂直载荷、水平载荷及倾覆力矩的回转支承联接。为了防止在行驶时转台发生滑转,设有转台锁定装置。
回转机构由定量马达驱动。回转机构的输出齿轮与回转支承齿轮啮合。实现起重机转台沿回转中心作360°回转。
起重臂的变幅,由单只或双只液压油缸通过油液控制完成。
起重机构由油液控制变量或定量马达通过减速机驱动卷筒。由于采用液力变矩器,起重机各机构的运动能无级变速,可使载荷在微动速度下由动力控制下降。为了防止过卷,设有钢丝绳三圈保护装置及报警装置。中、大吨位的汽车起重机可根据市场需要配置副起升机构,以供双钩作业。
3.种类
汽车起重机的种类很多,其分类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1)按起重量分类:轻型汽车起重机(起重量在5吨以下),中型汽车起重机(起重量在5-15吨),重型汽车起重机(起重量在5-50吨),超重型汽车起重机(起重量在50吨以上)。近年来,由于使用要求,其起重量有提高的趋势,如已生产出50-100吨的大型汽车起重机。
(2)按支腿型式分:蛙式支腿、x型支腿、h型支腿。蛙式支腿跨距较0?仅适用于较小吨位的起重机;x型支腿容易产生滑移,也很少采用;h型支腿可实现较大跨距,对整机的稳定有明显的优越性,所以我国目前生产的液压汽车起重机多采用h型支腿。
(3)按传动装置的传动方式分:机械传动、电传动、液压传动三类。
(4)按起重装置在水平面可回转范围(即转台的回转范围)分:全回转式汽车起重机(转台可任意旋转360°)和非全回转汽车起重机(转台回转角小于270°)。
(5)按吊臂的结构形式分:折迭式吊臂、伸缩式吊臂和桁架式吊臂汽车起重机。
4.主要检验项目及性能指标
(1)汽车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2)汽车起重机基本参数应符合jb/t1375-9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基本参数》的规定。
(3)汽车起重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
(4)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机构、电气等的设计按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5)汽车起重机整机稳定性应符合gb6068.3-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的规定。
(6)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曲线和性能参数标牌的要求及表示方法应符合jb4031-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的规定。
(7)起重机安全装置的设置和调试按zbj80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8)汽车起重机性能指标应符合zbj80003-87《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的规定。
(9)汽车起重机检验方法:按jb/sq1-87《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jb4030.3-85《汽车起重机和轮起重机试验规范》,gb6068.1-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6068.2-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合格试验》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定型试验按jb4030.1-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规范作业可靠性试验》,jb4030.2-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行驶可靠性试验》,gb6068.4-8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结构试验》等标准规定进行。
5.包装、储运及订购注意事项
汽车起重机的包装一般为裸装,但出口时要涂防锈油以防止在储运中出现锈蚀现象,有关的唛头、标记,均挂在或印刷在汽车起重机外表的木板上或铁板上。出口汽车起重机在签订具体出口合同时,内容应包括:产品型号、数量、技术规格、特殊使用要求、包装运输条件、交货期、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索赔及仲裁等条款。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138号